岳亭安道:「鄙人有举人功名,曾做过平乡县知县、本地儒学署官职,还曾为朝廷募捐钱粮,山海卫重修时捐过砖木,事迹都在本县黄册上陈列清楚,见官不跪,遇事也可不跪!」
「嘿!你现在是罪臣……」
牟大志顿时来气。
你是举人,老子也是举人,现在就是举人审举人,你能把我怎么着?
牟大志这边正要耀武扬威,却被娄素珍叫停。
娄素珍笑着说道:「牟推官,咱还是说案情,旁边可还有人看着呢。」
在大明,一旦有功名在身,待遇就大不相同,秀才见知县可不跪,而到了举人,见任何大臣都不用下跪,而对朝廷有贡献之人,就算犯罪遇到堂审,也可不用下跪。
牟大志整理了一下思绪,才道:「案犯,你协同女干人,扰乱本地矿场安宁,带人前去闹事,造成死伤,此罪名你可承认?」
「不认!」
岳亭安回答得很干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本人行得正坐得直,这些事与我毫无关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