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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张照片搂着她的男人都是不同的。

        宾什内挑眉,吹了声口哨:“身材可真辣。”留燧明沉着脸:“我可不是让你来看这些的,你看后面。”宾什内没再看下去了,以他一个八卦杂志的主编眼光来说,仅凭前面这几张照片就足以想到数个促进销量的火辣标题。其他与钱无关的事,他一点兴趣也没有。

        “宝蓝色的套裙、银色尖头高跟鞋……嘶……这莫不就是‘拉克莱茵’本人么?看来又有东西可写了。”宾什内嗅到了商机。

        “什么‘拉克莱茵’?”留燧明不解地问。

        “啊,就是那个最近大火的。《繁星之密》的女主角,是个夜裔。就穿着宝蓝色的套裙和银色高跟鞋,”宾什内难得善心大发跟他解释,“你该好好看看这本书,知道写什么关于夜裔的东西才赚钱。是欲望、是色情、是感官刺激!而不是像你这样只会盯着他们吸人血大作文章,你得学会利用他们……”

        “他们可不仅仅是吸人血!”留燧明蓦地双手撑在桌上朝宾什内逼近,双目直勾勾地盯着他咬牙切齿地说,“他们欺骗、他们诱拐!他们把人类当做圈养的家畜随时可以吸食鲜血!他们把本可以幸福的人拉进了与他们一样地狱!为什么现在这种会大火?!夜裔与我们人类在一百年前还是不共戴天厮杀至死的仇敌!”

        他身上爆发出来的愤恨一瞬间把宾什内也给震住了。宾什内一改先前趾高气昂的样子,也不顾留燧明十几天没洗过澡亲切地拉人坐下安抚:“燧明啊……说实话,我挺佩服你的。那件事过去了有……十四年了吧?你还这么锲而不舍地追寻关于帕玛苏的线索,咱们院长肯定很感激你。”

        “你和我这种人不一样,虽然我们同是孤儿院出身,但你读过书上过大学。我呢?我从小就不学无术,出来后擦皮鞋、混码头、卖报纸,什么都干过。混到现在这个层面,怎么能不动脑子?”

        “你比我聪明,为什么就那么不懂变通呢?啊?”宾什内转转自己手指上箍得起肉的金戒指,又捋起袖子亮出腕上的名表,“我现在是这样,你又是什么样?”

        “你今年三十二岁了,要不是看在我们同出身的情分,别说女人你连个糊口的途径都没有。从十四年帕马苏失踪起,你的青春年华全耗在揭露吸血鬼们的恶行上,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你睁开眼睛,看看康弗提德最繁华的大街上,电影海报、平面广告、报纸书籍中哪里没有吸血鬼的身影,连‘吸血鬼’这个名称都被美化成了‘夜裔’。”

        “我们没有办法完全消灭他们,正如他们没有办法完全同化我们。这就是现实,我们必须得学会共存。”

        听着宾什内的话,留燧明感觉喉咙里一阵苦涩。确如宾什内所说,现在除了他肯让自己在渡鸦周刊上刊登吸血鬼的负面新闻,其他的几乎没有一家媒体愿意做这种事,大概是怕被那些夜裔们找上门来,又或者说营造一些俊美男女夜裔与人类的浪漫故事更符合他们的利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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