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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阳台上,向珩生像是知道男人爱看什么一样,每天都会展示不一样的东西。

        有时候是他修长的脖颈,有时候是他苍白的脚踝,有时候是凸起来的蝴蝶骨……他宛如苍白的雪妖,展示着令所有人都满意的身姿。

        偶尔他也会选择不拉琴,弯着身体,双手搁在种满蔷薇的扶栏上,然后双目眺望着远方,把自己的线条勾勒得淋漓精致,他一向知道自己怎么样才是最漂亮的。

        当然他不是每天都会出现在阳台上,他有时会坐在窗边,一整天都不出去,看着底下那个傻傻的英俊男子,从白天等到傍晚,然后满脸失望地离开。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男人委屈难受的表情时,他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不是兴奋,就是那种,想把眼前这条狗困死在他的怀里,看着他眼里的眷恋随着生命的流逝一点点消失,然后永远定格在,最喜欢他的那个眼神里。

        不过狗狗还不能死,向珩生想着,还需要他做很多事。

        ……

        顾简霄被这种乱七八糟的情绪弄得心烦,他辗转问了好多人,终于弄明白是什么了。他相貌不错,有很多人向他表过白,有男有女,小时候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毕业后又一心扑在工作室里,对这些风花雪月丝毫不感兴趣。于是便自然而然的母胎单身到现在,恋爱经验为零。

        当他知道自己这种情感是喜欢时,他是错愕的,他没想到自己会因为一面之缘,就心动了,而且喜欢的对象还是个男的,更没想到这种喜欢会越来越严重,日益增长到不见面就会难受的地步。

        原来喜欢是这样的感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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