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换一种说法吧,其它事业他都是当副业对待的,可以随时抛弃。唯有写作不行,这是命根子。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间往往最是容易过。随着一页一页的铺满钢笔字,随着一千又一千的字数完成,时针不知不觉走过了凌晨,来到了深夜。
要不是外面公鸡开始打鸣,老男人都没发觉自己已经写了这么久了。
稍微估算下,后面竟然又写了7000多字。
完全出乎意料,这是灵感爆棚的直接体现哎,有才气的人就是如此生勐。
自我愉悦一番,抬起左手腕,3:43
得,再过一个小时外面天就要毛毛亮了。
放下笔,他下意识望向了旁边的文慧。
嗯哼…,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次次看书,这姑娘次次都能把她自己看睡着。
也是没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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