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署是一个专门专责香港法律事务的部门,包括提出刑事检控,草拟当局提出的所有法律草桉,以及为香港当局提供法律意见。

        其主管律政司长是香港当局首席法律官员,直接向香港总督负责,亦是香港立法局当然官守议员直至1995年及行政局当然议员,是香港回归前唯一仍然由非华人担任之司级公务员。

        在回归之后,律政司司长是三位能于行政长官休假或出缺时署任的政府官员之一,在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之后,可谓位高权重。

        当然,这个时期的律政司,权力也不小。

        律政司有六个法律科别,即民事法律科丶刑事检控科丶法律草拟科丶国际法律科丶维护国家安全检控科和宪制及政策事务科,司内的律师通常称为政府律师分别在其中一科工作。

        由律政司政务专员主管的政务及发展科,则负责向这六个法律科别提供一般支援。

        饶是黎永廉只是律政司的一个政务专员,但蔡元祺也没有看不起他。

        他们都是英国人看中的人。

        说白一点,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只不过,蔡元祺他的道路已经走到了尽头,而黎永廉,他的未来,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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