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朝廷免除举人的所有赋税,不用纳税了。
三是举人犯了大罪,必须上报革除功名以后才能动刑,刑不上大夫。
四是平民百姓见了举人必须向其行礼,举人可与地方官员平起平坐。
五是获得进京赴试的资格。
六是朝廷会提供必要的生活开支,如生活费和灯油补贴,还有专用马车等等。
但这些优待,随着清廷废除科举制度之后,就没有了。
虽然在废除科举制度的时候,清廷也制定了《酌拟举贡生员出路章程》,用来安置中年以上不能投考学堂的举贡生员,主要有六条。
一是“酌加优拔贡额”,拔贡照原额增加一倍,优贡照原额则是增加四倍,岁贡照原额增加数倍。
二是“考用缮录”,也就是说各部院衙门都可考用举人和贡生考充缮录。期满以后,择优奏请改用七品京官在部行走。
三则已就拣举人准令报捐分发,可以免交补班银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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