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志清所在的雁门郡中,各个郡县官员,几乎都是丘志清买下了,当然了,刘宏不会把这个直接拿出来做广告。

        其中的危害,他自己也清楚。

        因此他给丘志清的由头是,为了应对鲜卑,丘志清有对雁门郡内,各个县衙三位主官的任免权。

        解释一下就是,他的分期付款之中,便包括了那些官员的买官钱。

        也就两个小目标,两亿钱。

        就这,刘宏还时常觉得自己亏,因为他卖给别人,都是几个月,就可以收回来,继续下一次售卖。

        时间长短,几乎是由他说了算。

        最终解释权归刘宏所有,不过丘志清这边是个例外。

        他更像是直接买断了一年的经营权,刘宏感觉有些小亏。

        因此总会想方设法,让丘志清加钱!

        比如现在,丘志清看着手上的诏书……不对,应该说是私信才对,内容要是被其他不了解情况的人见了,定然会惊掉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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