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不是他以为的美人,而是一只雪白的小狗崽,它呆头呆脑的歪着脑袋朝镜头吐舌头,眉心中央有一簇异色火焰状细毛,耳朵也是初樱般的淡粉色泽,怀中抱着一个和身体差不多大小玩偶蹲坐在软垫上,耳朵高高竖起,水润如黑葡萄一样的眼睛亮晶晶的,浑身都透着一股奶唧唧的气息,活灵活现像只无忧无虑的小精灵。
水光滑亮的皮毛一看就知道它的主人很爱它。
事实也正是如此,因为谈到爱宠,男人的表情柔和下来,他手指点在照片里小狗崽的黑鼻子上,终于回了句
“嗯”
知道自己队长是个半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死闷骚,吴弦只得又开始找话题
“看着不像是宠物店的品种,你在哪弄的?”
摩擦照片的手指一顿,程瑾感觉自己似乎又回到了那个记忆中无限温暖的下午。
因为脸上疤痕的原因,他遇到的所有人总是会朝他投来害怕的视线,在加上长期任务导致他的心理出了点问题,去看心理医生后,被建议养一个小宠物。
因为职业的特殊性,他原本没打算去宠物店,但缘分却总是这么奇特,在出心理诊所回家的路上他被一个浑身雪白的小东西赖上了。
或许是因为太饿了,晕头搭脑的小家伙一把就撞在他脚上,柔软的肚皮贴在脚踝上,暖暖的温度一下就传递到他冷硬的内心。
程瑾冷着一张脸蹲下来,把撞的晕晕乎乎的小狗崽握在手里,手指戳在那双粉嫩的小爪子上,视线直盯着那双湿漉漉的黑眼睛,一人一狗对视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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