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实在普通人眼里,一眼就能把两人区分开,不说他们的气质,但就是长相,两人也大相径庭。
程瑾人高马大,五官硬朗,再加上脸上的疤痕,是那种男人见了都艳羡的硬汉。
而吴弦就要稍显逊色,不是说他长的不好,相比于程瑾他其实长的更加精致,小麦色的皮肤配上爽朗利落短发,再加上他常挂在嘴边的笑容,是那种女孩子都会喜欢的阳光大男孩,但相比于程瑾他却缺了几分成熟。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差距,但在犬科动物眼里,尤其是被莫名加了脸盲buff的邹周来说,所有人在他眼里都长的一样,所以他一般都是靠气味来区分人,如果有两人的气味及其相似就会导致他认错,只能说幸好他现在接触的人不多,气味也比较单一,这个问题还不能给他带来太大困扰。
程瑾基本不带人回来,这是邹周第一次看到他带着人回来,他跳下程瑾的怀抱,好奇的绕着吴弦绕了几圈,耸动黑色小鼻子细闻,记在脑中以区分两人。
如果说程瑾是松雪,那吴弦就是烟草,有点激烈但却同样好闻。
邹周自以为自己是在认真嗅闻辨认,但在两人眼中他就像是接触新鲜事物的小孩一样,摇头晃脑的转圈圈,奶呼呼的可爱的不得了。
直看的两个人高马大的大男人内心泛软,他们任由小家伙在地上乱跑,即使时不时被它踩到也不生气,反而有种轻飘飘的荣幸感。
从兜里拿出一个粉色小球,程瑾一边逗弄着邹周,一边和吴弦商量接下来的事宜。
吴弦:“队长,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程瑾:“在离开部队前,我就听上面计划着好像是要去城南郊区建立生存者基地,我们先去那边看看,一路上顺便收集些物资,边走边看外面变成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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