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热情打消了周严的顾虑,那之后,周严便颇有条理地在厨房里忙碌了起来。在他做饭的时候,我曾多次提出要帮他打下手的意愿,但周严都慌慌张张地拒绝了,好像我的手碰到那些食材或者厨具就会被玷污一样。我调笑着对他说:“你还真把我当大小姐了?我的手没那么金贵,平时我也会自己做饭呀”,周严一边翻炒着锅中的番茄肉酱,一边把一颗洗好的圣女果塞进我手里,又将我伸到锅边的手推了回来。他的眼睛始终盯着灶台,声音很轻:“但在我眼里,小姐就是这样金贵。”
我们在厨房里折腾得很热闹,让时间的流逝变得不那么明显,也让这个冷色调的房间充满了烟火气息。不多时,热腾腾的意面出炉,我和周严在餐桌两侧入座,开始了等待许久的晚餐。
男人的厨艺很好,不说堪比米其林大厨,但至少色香味俱全。我用叉子卷起一大口意面塞进嘴里,味蕾就瞬间被其丰富又有层次的口感所俘获,让人忍不住惊叹一声“好吃”。
“周助理,你要不要考虑辞去总裁特助的职位,过来给我当厨师?”
“您说笑了。”
“那以后还会给我做好吃的吗?”
“会的,小姐。”
他做的吃食太和我的口味,吃饭途中,我不禁开起玩笑来。尽管周严的回答还是一如既往的滴水不漏,但我总觉得他最后那句承诺的确是出于本心的。
或许是因为在自己家里的缘故,进餐时,周严的状态比以往要更轻松一些。当我问起为什么他身为血族还做得一手好菜的时候,男人破天荒地讲起了自己过往的经历。
他说厨艺是在他海外留学时锻炼出来的,那时他跟随陆沉去往英国读书,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太过格格不入,他偶尔也会强迫自己学习人类的社交技能,比如做饭、品酒、或者斯诺克与高尔夫。他曾经试着参加过派对、甚至与同学们一起去酒吧欢聚,经常有人对他说“嘿,你可真受女孩儿欢迎”,可惜他始终无法体会到聚会的乐趣,也无法对那些蜂拥而上的女人产生私欲,因此往往留不到最后就半途撤退回家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