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子一时惊呆了,心想:妈的,一定是那次让小芳帮我揉肚子,被她看见那块胎记了。但是,这话他不敢跟警察说呀,一说,警察就会认为自己是耍流氓。
“你大腿根是不是有一块胎记?”警察追问道。
“她…她是偷看到的……”小狗子又恼又气,指着小芳叫嚷着:“想不到你…你这么狡猾。”
警察见小狗子没否认胎记,就断定小芳即使不是小狗子的未婚妻,但起码俩人已经同居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同居比未婚妻的关系更近。
警察又问小狗子:“你说她虐待你,究竟是怎么回事?”
“她把我的耳朵揪肿了。”小狗子把脑袋侧过来,让警察看他的耳朵。
警察瞅了瞅,确实是又红又肿,便转头问小芳:“这是你揪的吗?”
“我是跟他闹着玩,不小心揪重了。”小芳回答。
“不…不是闹着玩,她把我耳朵从家里一直揪到饭店。另外,她还扬言要用皮带抽我。”小狗子告状道。
警察又仔细瞅了瞅小狗子的耳朵,然后,对小芳说:“以后闹着玩注意点,别把人弄伤了。”
“他以前也揪过我的耳朵呢。”小芳给小狗子栽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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