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肯列毫不留情地从怪人的肩膀砍下去,早已磨好的长刀裹着肉与碎骨一路从肩膀砍断数条肋骨,然后从怪人腰间抽出红色的刀刃。虽然这人身上的怪事太多,比如,未经锻炼的身躯能在寒风中穿着这样的衣服,但重伤的怪人决然没有了生还的可能性。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怪人嘴角流着血,发出隼鸟般的嚎叫声,即癫狂又欣喜,吓得博肯列后退数步。
“真是期待啊,北境的晚会一定很美妙。”
怪人叫完最后一句,睁着眼睛,带着满脸笑容,慢慢失去了气息。
泰斯和博肯列只当遇见了一位疯子,见对方确实已经死去,博肯列也壮下胆子前去收尸。
博肯列取下了昂贵的金银,撕下干净的衣料,回到了板车上。两人甚至没有埋葬尸体的兴趣,就丢在路边等待野兽进食,泰斯拉着骆驼走上了小径,把这怪人的事情抛在脑后。
虽然没有想到,对方竟然只是一个普通人,但只是失手杀了一个相貌丑陋的怪人,两人并不觉得有什么愧疚。博肯列觉得泰斯的指挥是正确的,对方那么弱还带着值钱的东西,真是不知死活。而泰斯也认为这是正确的决定,荒郊野岭没有其他人看见,没付出任何代价,却收获了贵重的金银,只有傻子才会拒绝这样的机会。
在两人踏上南风小径后,云端出现身形巨大的白鹰,如同巨船从天空俯冲坠向怪人死去的地方,巨鹰用黑色的喙将剩余的尸体吞下,贴着地面双翅一挥掀起两道旋风,巨鹰再次冲入云端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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