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
「无罪!」
法庭上的判决宣告,是吾人必须遵守的「真理」。
但是,如果被判有罪的人其实是无辜的呢?如果无罪释放的犯人其实罪孽深重呢?
人──
是会犯错的,法官也不例外。
追本溯源,建立这套司法系统的,不正是充满矛盾的人吗?
虽然这套T制设计了诸多补救途径,终究只是江心补漏。
人──
不是神,如果说造物主赐予人们生命,那麽祂当然有权利剥夺人们的生命,
但是,人──
无法成为神。
人──
竟妄想成为神,假审判之名,行伪神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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