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群匪徒中逃脱出来的时候,絮笙仍旧是心有余悸,虽说她本来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怕不得什么土匪之类,但好歹她身边多了个翩翩公子梓君,怎么说也得照顾一下他,不好再这么肆意妄为了。
总而言之,整个过程之惊险,是不能形容的。
她和梓君险些从悬崖上掉下去,两个人险些就被几个匪徒逼到绝路了。
幸而两个人的命都比较大,半空中抓住了东西,才没有掉下去,否则,可能就丧命了。
惊险归惊险,脱险了之后,絮笙完全没把这件事放在心里。
于铭走了之后,絮笙的习性显然变得野蛮了不少,但不论她性格如何,从来也没做过任何出格的事。
让于铭有失颜面的事,她是不会做的。
她知道这个时代和现代的不同之处,知道三从四德的重要性,即使她再不屑于那些东西,但这是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而且既然他嫁给了于铭,那她就有责任维护于铭的颜面,不论做任何事,都要从他的角度去考虑,否则的话,她必定心里不会安稳。
所谓张弛有度,能收能放,说的大抵就是絮笙这种人。
尽管她毫无拘束的生活了二十年,尽管她一直也不愿意被别人操控自己的人生,但人这种生物,一旦有了喜欢的人,就有了软肋,也就有了自己以前不可能有的细心和体贴。
自己以前从来不会做的事,从来不会考虑的东西,现在就这么轻易的出现在了脑袋里。
所谓身心磨合,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不论他在或不在,在她心里,他永远在那个位置,她永远会顾念着他。
然而她也并不觉得有哪里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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