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丢了块新鲜的毛肚入了红锅。

        曾初雅的眼神黯了黯,嗯了一声,便再也没有说过话。

        这顿晚饭我吃得很尽兴,一桌子的人没几个真吃货,我便大快朵颐,一刻都停不下来。我边吃,边在心中啧啧称奇,难怪这家店的名字这么大,原来还是真的有几把刷子。

        不知不觉,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有人打着酒嗝喊着要回家睡觉时,我才发现原来霍笙也喝多了。

        临走之前,包厢里只有我和曾初雅是清醒的。

        她走到霍笙面前,轻轻拍了拍他的脸,“阿笙,走了,我送你回家吧。”

        霍笙抬起眼皮看了看她,我忙挽起他,“不用了,我送霍笙回家就好。”

        直觉告诉我,霍笙并不打算与她有太多的牵扯。

        我以为曾初雅是温柔的,是通情达理的,可没想到在我这句话说出口后,她的语气立马变差了许多,“你以为自己是哪位?我送阿笙回家就好,这些年来,只要他喝醉了,都是我在他身边照顾他的。”

        我本就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见曾初雅对我这幅态度,火气便立马冲上了头顶,“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你以前是怎么照顾他的,不过以后就不用劳烦你了。我送霍笙回家就好,毕竟是去一个地方,分开两辆车就太浪费了。”

        “你——你们住在一起了?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她的声音颤抖了起来,不再盛气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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