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水姐共同认识的一个朋友找到了我。
这人是省城一家网吧的网管。
我刚到省城的时候,身上的钱在大巴车上被人偷了。
身无分文。
所以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街上发传单。
一天能挣50块钱。
至少能解决吃饭问题了。
只是还不够住宿的。
所以我在一个同样发传单的好心人指点下,我晚上都是去网吧的。
交上12元钱,可以包一晚上的机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