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身上拿出了100元钱,正好身边有一个初中模样的女生经过。
我喊住了那个女生。
把钱递到了女生的手里,指着远处的婆婆:“同学你好,这是那个奶奶丢的钱,你去还给她可以么?就说是你捡到的。”
初中女生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
单纯善良、不谙世事。
听了我的话,显得很高兴:“当然可以了,姐姐,我还可以把这事写到作文里面呢。”
我拍了拍初中女生的肩膀,夸赞了一句:“真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学生!”
初中女生雀跃着冲着公交车站走去。
我也要转身离开。
虽然我是被迫嫁到了崔家,虽然我在崔家受到了很多的屈辱。
但毕竟在名分上婆媳一场,这100元钱,是我能做到的极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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