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军都督府,管理全国的军户,下面有无数的都司,都司由五军都督府直接负责。

        都司是明王朝设立在各省的省级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其同管理民事的布政使司,管理刑事的按察使司,合称三司。

        都司设都指挥使等官,每个都司管辖多个卫所,所辖卫所数目无定例,大体上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设立卫指挥使等官。

        每卫管辖五个千户所,以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设千户等官。

        每千户所管辖十个百户所,以一百一十二人为一个百户所,设百户等官。

        每百户所又管辖两个总旗,设总旗官,每总旗及设五小旗。

        全国军户,均由五军都督府直接管辖,而不受地方行政长官的约束。

        所有军户皆为世袭。每个军户的在卫军士,其主要任务是在固定的卫所充当额军,被称为正丁。

        正丁子弟为次丁或余丁,正丁死亡,要由该军户的次丁、余丁依次递补,若本户绝嗣,则要由同族人递补。

        五军都督府虽是全国最高军事机关,但只负责各都司卫所军队的管理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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