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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相信归相信,意愿归意愿,要活在那段虚无缥缈的旧梦下,李旭曦是绝对不让了,他大好青年,高薪厚职,朋辈满堂,还有一个人人称羡的nV朋友,放着这先进又繁荣的城市不要,跑去那奇奇怪怪的地儿,他脑子灌水了也是不答应的,这才一次又一次地拖延,直到二十有六,老头子终於按捺不住,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下,将他骗到山间的峭崖旁边,咬牙切齿般狠狠地把他踢了下去。

        李旭曦由昏迷中醒过来,便发现自己身处於古代里。

        那个,爷爷,让我找人也得给点心理准备吧……再说,茫茫人海,你教我从何搜寻?

        古代的镖局,主要负责运货,这里人称作镖,相当於现代的物流运输,因旧时交通不便利,旅途龙蟠虎踞,道上绿林好汉皂帛难分,龙蛇混杂,保镖行业应运而生,凭藉背景,武功,交情,将托镖人的物品安全地送到目的地。

        这盘营生虽是带有几分危险,但却可以接触到林林总总的人士,消息也灵通,用作寻人倒是甚佳的选择,故而在李旭曦好不容易Ga0到了那份繁琐的户籍文书後,落户朱雀城,第一件做的事就是买下这小小的镖局。

        其实他还不知道一所镖局的价值多少,银子是石头变成的,花了不心疼,那卖家一GU劲儿地吹嘘这镖局油水肥,容易打理,镖头掌柜都是老手,初尝经商的人最适合不过了,他被那漫天的口水花喷得一愣一愣的,反正没别的主意,心一横,便在纸契的角落上押了指印。

        「这位客官,一个人吗?打尖还是住店?」踏入街角的食店,小夥计笑容可掬地迎上来,大大咧开的嘴巴里,露出一口白花花闪亮亮的牙。

        打尖?住店?

        李旭曦脚下停步,想了一想,迟疑地回答:「打尖。」除了借宿农舍那几天,他几乎三餐一宿都在镖局里混,偶尔外出走一走,也仅仅漫无止境的闲逛,食店是没进去过。

        食店里十分热闹,客人们差不多是挨着背贴着肩地坐着,吵吵嚷嚷的,夹杂着杯子相撞和催促上菜的叫吆喝声。小夥计往店面扫了眼,一楼没位子,勤快地招呼李旭曦在二楼坐下,大概瞧见他的穿戴不似富贵公子,面亦生得很,便挑了张角落的桌子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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