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晓时分,三只躁动不安的进化种公猎豹进入了奥古斯特狮群的领地,他们是来寻找配偶的。

        大部分猫科动物都喜欢追猎,但没有谁像猎豹这样擅长。

        三兄弟中最年幼的弟弟罗夫特跳起,旋转,爪子伸出,捉住了一只飞鸟。他将小鸟咬在嘴里,兴致B0B0的跑到大哥布拉德面前邀功。

        “哥,快看,我捉到了一只鸟!”

        布拉德一爪子将傻弟弟拍开,努力嗅着空气中母猎豹的气味。

        玛莎在狩猎羚羊,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到来。

        恩格尔在她身旁跳来跳去,被玛莎嘘了一声,安静下来。

        猎豹很少跑到自己的最高时速,他们捕猎靠的不仅仅是速度。猎豹的加速技能无可匹敌,跑直线速度非凡,但要跟紧猎物,还要跟上猎物的每一次扭身和转弯。

        猎豹粗糙的爪子犹如鞋钉一样提供摩擦力,就算在每小时80公里的高速下,抓地能力也能帮其及时转向,只需瞬息之间,而摇摆的长尾能保证他们不摔倒。

        他们还能急停,强壮的骨骼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弱化了足以折断人类腿骨的巨力。

        猎豹不单是在平原上赛过猎物的短跑能手,他们还很灵活,行动自如,是运动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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