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年级时在作文纸上一笔一划刻下我的梦想是当警察,这两个字特别难写,但我坚不写注音,即便我得在文章里反反覆覆提到几十次,b生词本上的练习次数还多。
我说我想当警察,打击罪犯,维护都市的和平。
老师夸我写得好,把我的作文纸挂在教室外头,我每次经过看见上头写得方方正正的警察两个字,就更喜欢父亲一点。
这样子的喜欢持续到我十岁,父亲在一次执勤中误杀了一名犯人为止。
那次事件并没有闹得很大,嫌犯是一名杀人犯,他在现场爆起袭击父亲,情急之下父亲只好拿一旁的菜刀招架,却在制服的过程中刺中对方要害,导致犯人失血过多Si亡。
这件事上於情於理,父亲并不是蓄意伤人,算是正当防卫,他们在现场也极力抢救了,再退上一百步来说,那九起杀人或毁屍的罪行,犯人没有Si刑也得坐穿牢底。
他的同事们说他没有做错,长官也没有多加b迫,但父亲却崩溃了。
因为现场有一个小孩子,犯人的小孩和我一般大,用小小的,像是黑sE玻璃珠一样的眼睛看着父亲的刀T0Ng入犯人的腹部,血溅了一地。
小朋友看着他,用近乎尖叫的语气喊出。
『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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