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难过,狗狗不喜欢他了,这是贺晓亲口说的,可是现在想来却觉得可笑又荒唐,自己还会喜欢贺晓,还是会心动,他又怎么不会喜欢他?
为了他,他甘愿跪下的喜欢,又怎么那样容易放下?
这个主人做的也够失败的,既没有能够让他交付信任,也没能够让他诚实。
顾沉沉像是自嘲地笑了,转动着食指的戒指思考着什么。
其实喜欢本身就是一个人的事,对方能够回应你才是上天眷顾,又何必自我感动。
回想过后还是觉得可笑,有许多时候,顾沉沉是觉得贺晓喜欢自己的,但其实他只是想找一个他可以依赖的主人而已。
这个时候如果是熟视无睹地路过再物色一个新奴或许会潇洒一些,但是顾沉沉做不到。
如果做不成恋人,那也是他顾沉沉一辈子的狗,他都把人带回家了,又怎么能够容许跪在别人面前。
顾沉沉看似从容不迫的模样,却选择了最狼狈的方式,把贺晓从姜厘面前拽走,微微弯腰握上贺晓的手腕,避开贺晓恐慌的目光几乎是用拖的把贺晓从大厅里拖离。
许多的视线聚焦在顾沉沉这里的时候他反而不怕,顾沉沉怕的是贺晓的反应,他这个主人也会不敢看自己的奴隶。
摆脱了大厅的热闹,直到进了电梯,顾沉沉还握着贺晓的手腕,那一截手腕充了血带着殷红的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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